肝癌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肝癌的临床诊断标准在患者病情的确诊和治疗过程中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北京中医专家考虑到肝癌的临床诊断标准需在取得病理检查后方能作出判断,参照世界各国结合肝功能情况一并考虑制定出肝癌的临床诊断标准,并且拟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肝癌的临床诊断标准。
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诊断标准介绍
具有典型临床表现的原发性肝癌的诊断并不难,但往往己到肝癌晚期。因此,对凡有肝病史的中年、尤其是男性患者,如有不明原因的肝区疼痛、消瘦、进行性肝大者,应作AFP测定和选做上述其他检查,争取早期诊断。
国内资料表明,对高危人群(肝炎史5年以上,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标记物阳性,35岁以上)进行肝癌普查,其检出率是自然人群普查的34.3倍。对高危人群检测AFP结合超声显像检查每年1-2次是发现早期肝癌的基本措施。AFP持续低浓度增高但转氨酶正常,往往是亚临床肝癌的主要表现。
1、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移性肝癌,并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或有两种肝癌标志物(dcp、ggtⅱ、afu及 ca19-9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2、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癌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