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疱疹病毒肺炎诊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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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16:54:10

诊断:HSV 肺炎的临床表现和放射学表现为非特异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肺炎的诊断,除肺炎临床表现外,须依靠HSV 肺部感染的组织学依据和肺部病毒的分离。直接从下呼吸道分离出病毒,最好从肺组织,具有明确的诊断意义。气管镜检查结合细胞学检查和病毒培养有诊断意义,虽然并非必须,但可提供组织标本。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显示气管支气管黏膜溃疡和(或)覆盖有假膜,该检查可引导抽吸、支气管冲洗或活检。细胞学和组织学检查可提供HSV 感染的特异性证据:多核巨细胞和核内嗜酸性包涵体。另外活检标本检查示炎性浸润,实质坏死和出血。在免疫抑制的患者,如有广泛的皮肤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并且伴有局限性或广泛性的肺部浸润,尤其存在食道炎或气管炎或发现单纯疱疹病毒播散至其他器官时应考虑疱疹病毒性肺炎。进一步讲,口腔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病人进行气管插管时应考虑继发单纯疱疹病毒性肺炎的可能。应当进行病毒的肺活检组织病毒培养、组织学检查、通过免疫荧光进行单纯疱疹病毒抗原的组织检查。在常规治疗无效的急性支气管痉挛病人应考虑单纯疱疹病毒下呼吸道感染的可能。

实验室检查:HSV 病毒可从气管支气管分泌物、支气管肺泡灌洗液、肺组织中获得。采用纤维支气管镜收集标本应早期进行。经皮细针抽吸肺活检和开胸肺活检无多大帮助。皮肤黏膜损害囊泡液体中病毒的最高分离率为80%~98%,当溃疡结痂和愈合分离率则下降(<25%)。标本的收集和运送在分离病毒过程中相当重要。标本应尽快收集,因为在疾病进展后分离到病毒的可能性减少。收集标本后及时接种,可能有较高的病毒分离率。必须注意运送和储存标本的条件,在正式检测前,标本不能放在 -20℃的冰箱中冷冻;运送过程中标本可保存4℃ 48h。HSV 感染的实验室诊断应从两方面评价:首先,确定病人是否正在排放病毒,有无存在HSV 现行感染以进行积极的抗病毒治疗。其次,在可疑患者病毒重新激活出现临床症状前,确定病人血清抗体是否阳性,以检查过去是否感染HSV,以确定在骨髓移植、器官移植、诱导化疗前有无必要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

1.细胞培养 组织培养为最敏感和特异的诊断方法,亦可用于病毒的分型。在病毒高滴度的标本,24~48h 内可获得阳性结果,接种后72h 内在90%的培养基中可产生特征性的细胞病变效应;而在低滴度的标本,7 天后方可看到特征性变化。然而,组织培养并不能始终确立病毒的存在,这是因为标本的收集和运送欠妥以及使用抗病毒药可能出现假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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