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局2001年批准从玛卡中提取有效成分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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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6 07:01:22

    美国专利局2001年批准从玛卡中提取有效成分的专利:

    2001年,美国专利局批准第一项从玛卡(maca)中提取有效成分的专利技术。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亦译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简称pto或uspto)是美国商务部下的一个机构,为发明家和他们相关发明提供专利保护、商品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证明。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1787年9月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8项即明确规定:“为发展科学和实用技术,国会有权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作品和发明享有独占权”,这也是《美国专利法》的立法依据。

    第一部《美国专利法》于1790年4月10日由美国总统签署。现行法于1952年制定,之后于1984年和1994年做过两次重大修订。1999年11月29日,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美国发明人保护法》,其中多项重要条款直接列入现行法,包括将不公开审查制度改为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等。

    2005年6月,美国国会开始讨论再次修改《美国专利法》。2007年9月7日,众议院以225票赞成、175票反对通过了《美国专利改革法案》。该法案对现行法进行了三处重大修正:其一,修改专利持有人的定义,以“先申请制”取代“先发明制”;其二,在uspto设置再审程序,允许第三方在专利授权后借助该程序向uspto提出专利无效请求,无需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三,修改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由以往按含有侵权技术的商品数量计算赔偿金额改为以实际专利技术价值来判断。该法案现已提交参议院讨论。 美国专利局于1802年成立,当时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承担专利相关事务。19世纪初,商标事务亦纳入专利局的辖权范围。1975年,经国会批准,美国专利局更名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00年11月,根据《美国发明人保护法》,uspto被确立为商务部下属的绩效单位,以更加商业化的方式运作,在人事、采办、预算以及其他行政职能上享有实质性的自治管理权。其主要办公设施现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城的卡莱尔地区。

    美国专利商标局(简称uspto)成立于1802年,是掌握全国专利及商标申请以及核准手续的重要机关,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主要职责为发明家和他们相关发明提供专利保护、商品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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