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美媛春口服液
【包装单位】 盒
【规格型号】 10ml*10支
【生产企业】 江西广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美媛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卫食健字(2003)第0330号
【有 效 期】 24 月
【产品作用】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使用方法】 每日2次,每次1支。
【不良反应】 无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禁 忌】 不适宜人群:儿童
【主要材料】 黄芪、乌鸡、女贞子、川芎、香附、枸杞子、阿胶、大枣、油菜花粉、乳酸亚铁、蔗糖。
【贮 藏】 置阴凉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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