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诊断标准是符合下列之一者可诊断为糖尿病:①有典型糖尿病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加上随机血糖高于
11.1mmol/l(200mg/dl)。②查空腹血糖时,两次或两次以上高于
7.0mmol/l(140mg/dl)。③怀疑为糖尿病者,可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超过
11.1mmol/l。若无糖尿病症状,需改日重复检查。上述血糖值为静脉血浆葡萄糖浓度。另外,空腹血糖
6.1-<
7.0mmol/l,口服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在<
7.8mmol/l者,为空腹血糖受损。空腹血糖<
7.0mmol/l,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
7.8-
11.1mmol/l之间者,为糖耐量减低。两者统称为糖调节受损,即糖尿病前期。
您现在如果空腹血糖(需静脉血)有两次以上超过
7.0mmol/l,考虑为糖尿病。建议可进一步检查葡萄糖耐量试验明确诊断。治疗上强调长期良好的生活方式干预是非常重要的。通过饮食控制即控制总热量:要根据病人的营养状况、体重、年龄、性别和体力活动情况来确定总热量,原则是使病人体重略低于或维持在标准体重范围内。同时适当运动以降低发生糖尿病的风险,饮食控制和运动也是治疗糖尿病的基础,是否需药物治疗以及采用何种药物治疗,需医生进行指导。